所有讲述关于法律,律师的电影,电视剧都好,律师都会分成两派。
一,是那些专门走法律漏洞,帮恶人打官司然后张牙舞爪的;
二,就是那些坚信法律精神,法律意义和公正的正直律师。
到最后,因为第二派的律师被逼到一种连自己最信任的法律都没有办法帮助保障自己的情况时,就会选择拿起武器,自己当法官。
怒火街头2不也是重复了怒火街头1的戏码吗?
law霸在第一季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第二季谋杀然后用自卫打掉。
一直叫law友要相信法律的law霸,看起来是最不相信法治的。
对于最后law霸挥杆重重的击在戴超龙的头,我有以下两个解读:
第一,law霸发现法律对有权有势的戴超龙根本束手无策,唯有自己出手惩治他;
第二,看他一副自信满满的叫law友不要担心,要相信法律,或许他早就知道他这样做可以用自卫杀人来打掉,这也不是懂得法律而利用法律的体现吗?
如果他真的相信法律精神,他根本不会挥杆。
但是,处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权贵逍遥法外,高于法律的约束,用钱就可以左右司法的结果。
不是说我不相信法律的公正和约束力,但是人的贪念,欲望却逼使法律越发展越多漏洞。
有一个自称小斯的人告诉我,我们相信法律,同时也希望有蜘蛛侠,超人等的出现。
但是与此同时,超人之所以会出现,不是因为社会上有太多法律制裁不到的流寇吗?
这个矛盾又如何解决?
法律要求公正,讲求证据,疑点利益,innocent presumption等,都是为了让被告得到公平的审讯平台,但是也同时成为了把罪犯绳之以法的绊脚石。
但是无论如何,为了确保司法不被滥用,我们仍然需要它。
在马来西亚,司法黑暗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反正再黑暗的司法制度,司法体系,没有侵害到本身或身边的人的利益和权利,就当作没有事情发生。
那两个未成年少女的父母自己要伤心,是他们自己的事。
法律阐明十六岁以下是不能够consent to sexual intercourse,但是,最近发生的statutory rape的两个案件,就是考虑了双方是consentual,才判不需要监禁和鞭打,只需要守行为五年和罚款二十五千。
这样一来,就有回响说是不是表示司法有意将age of consent降低呢?
Dr.Amar 说的很有道理,他说:这就要看到底父母们是不是已经准备好让他们的女儿和儿子,十四十五岁就跟人家发生性关系。
这样一听,又好像关系到每一个身为父母的人了。
最后,最让人失望的事,法院考虑的,不是受害者的利益,而是被告的前途。
这不是让大众认为,法律以保障被告的前途优先于受害者的利益吗?
其实破坏法律的公信力,让人对法律失望的,不正是这些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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